01-27-2021 各方矛盾(391)- 血缘矛盾(房产存折股票,亲属代位继承,独立法人信托,实属要么愤怒要么惊恐),有关医疗照顾

如果实在弄不清我的钱故事,如果从来不想因此而踩屎,如果只是实在因此而愤怒,你可以从本文最后①②③看起。

爸爸妈妈,有条件再开一个银行账户,用新的银行账户处理各种购买和网购,我的银行账户因为类似网购的麻烦(或者被一些人特意找茬)而被银行给锁住啦,从去年九月至今,还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常规使用,想取现金必须去找储蓄所经理。所以,我劝你们将现在的银行账户留着干干净净的只作一般存款用途,需要网购就另开一个不同银行的账户,或者用礼品卡。

爸爸妈妈,昨天的博文看了吗?麻省波城今天下雪啦,据说公交车也停了(反正上班人少),今天的空气会好,空气中的绝大多数污浊都随着雪花沉降到了地面。如果你们那里也下雪了,别出门但可以考虑房间换换空气,特别注意保暖,特别注意别待在开窗房间里,特别注意关好开窗房间的房间门,特别注意别开窗太久,特别注意穿上外套别受凉。

1)有关医疗照顾,清晰告诉医生:it is unknown type tumor(是一种未知型的肿瘤),rotate and zoom out till you see the clean edge of it. 转转并缩小图像直至你看到肿瘤包囊),同时中文说出不舒服的部位(full body, internals, limbs, trunk, etc),这可以让医生很容易明白你的要求,新的医疗激光手术技术,几寸大的肿瘤移除手术只需一个小时左右。

2)血缘矛盾:主要集中在是否购买了紧急医疗保险,上海张家和北京王家的孩子都很委屈各自的妈妈。我说等到环境稳定一点再回答,目前还是感觉有人像是在抢劫,感觉有人只要知道一点信息,就和疯子一样一定要同等待遇,并且直接伸手抢。科研奖金也是这种情况,就是坚持“认为”科研奖金是科研公司用公司公款支付的赠送礼物,也是直接伸手抢,还坚持强调“同样是人”以表达对科研公司凭什么不肯赠送他们这份礼物的愤怒。①目前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的统战部登记孩子,②《中国民法典》2021版(1月1日起实施)的亲属继承(第二顺序的代位继承)。他们是我的这些血缘关系的婚姻关系的另一方的第二顺序的第二顺序的第二顺序。。。,可他们已经一副我(方敏)的钱已经是他们的财产啦,所以坚决不准我(方敏)自己用,还痛骂外国公司外国政府凭什么不给他们用这笔钱那笔钱?国外都是很熟悉亲属代位继承法律的,很清楚第二顺序继承的条件是所有第一顺序都已经全家不存在啦,所以,吓死人啦。

我的博客属于法普博客,国家政府进行普法教育(从理论上普及法律常识),我这里有一堆和我一样不懂法的,吵成一团然后法普教育(从矛盾中普及法律常识)。

  • 统战部登记孩子,1950年登记至今,统战部的历史名人登记制度一直都在强调没有公安部户籍登记制度的法律效应,自1950年一直不可以办理农转非(统战部登记记录不可以办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所以,统战部登记记录也不可以作为户籍身份证明用以要求继承所登记历史名人的财产。(参阅下文“根本没有(历史名人)祖产”)
        • 《婚姻登记证书》作为中国合法婚姻成立的事实物证也是非常清楚的,但这根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依据的名人已婚真实婚姻必须做为财产的第二顺序继承,却是国内大肆宣传“国外难忘纠缠”,国外高声痛骂“国内变态花痴”的原因。
        • 历史事件做为事实物证是很清楚的,可是听听这困扰:清朝光绪皇帝的继承人究竟应该是谁?答案:光绪三十四年十一月初九日(1908年12月2日)溥仪即位,于翌年己酉年(1909年—1910年)元旦改元宣统,是为宣统帝。(摘自:溥仪 )
  • (摘自昨天博文)①血缘关系矛盾的关键:是被剥夺了继承权,还是根本没有祖先财产?是否有法定继承权的特征关键在于可否凭借户籍本登记资料继承自己祖先的财产。我一直解释说其实是根本没有祖产,并不是剥夺了继承权。(似乎上海各方还在争吵谁才是我(方敏)的曾祖父,所以,以“方蓠其”象征祖先的名字。我(方敏)的血缘关系弄不清自己祖先是造成上海目前矛盾的一大关键,他们一直在搅混水)

    • ①房屋产权证上的屋主名字不是方蓠其,也不是方蓠其父亲或者方蓠其任何一代爷爷的名字,而是“张家的张三”或者“王家的王二”,或者"北京长城旅游”,所以,这栋房子根本不是祖产,所以不能以户籍本登记资料上的“方蓠其”后裔身份请求法定继承

    • ②银行存折,股票证书,或者债卷等有价证券的登记户头名字不是方蓠其,也不是方蓠其父亲或者方蓠其的任何一代爷爷,而是“张家的张三”或者“王家的王二”,或者"北京长城旅游”,所以,这些有价证券根本不是祖产,所以都不能以户籍本登记资料上的“方蓠其”后裔身份请求法定继承

    ① 那么,这些房产那些存折股票究竟都是谁的?答案:张家的张三的,王家的王二的,或者"北京长城旅游”的,所有的事实物证都是清清楚楚的。
  • ② 那么,"北京长城旅游”的投资人是谁?答案:都彻底查过了,彻查直至自《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实施后的"北京长城旅游”的最早投资者,①个人投资人,包括了张家的张三,王家的王二,②没有了上级投资者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者,包括有着独立法人资格的信托机构,或者有着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其他机构(比如红十字会,公益机构)。**法人是有着法律上的独立责任独立权力的等同于一个国家的“公民”的法律身份(所以,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被判监则是类似公司有犯法行为,是犯法主要责任人被关进监狱),参阅法律条款.。
  • ③那么,我(方敏)是怎么回事?答案:我(方敏)是我自己爷爷奶奶所设立的独立法人信托的受益人,所以,既不是投资股票上的户名,也不是房产证或者存折上的户名,信托机构是依据信托合同向我支付信托收益的。参阅法律条款(信托法第8条第9条)。
      • ③分家产矛盾的简单说明(海外十几年的争吵愤怒):银行存折上的户头名字是“张三”,公司股票证书上的股东名字是“王二”,方家乡和安徽李却高呼这是他们家祖宗的存款,那是他们家祖宗的投资,这让张三全族气愤怒吼“张家的张三从来不是你们李家祖宗方家乡祖宗,张三的存款从来不是你们的钱”,也让王二全宗跺脚大骂“王家的王二从来不是你们李家祖宗方家乡祖宗,王二的投资从来不是你们的钱”,那么,为什么你强调与你年纪相仿的这位张三那位王二是你自己或者你丈夫的祖宗?*据说我的方姓血缘关系(南京除外)的婚姻另一方都是李家孩子。

相关法律条款

《中国民法典(2021版》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国信托法》 第四条 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其组织和管理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第十条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第十五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
        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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