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2019 育家房子育家信托
爸爸妈妈:
听说很多人认为我对上海张家夫妻有点很凶的样子,也是没有办法。目前状态,都是一腔愤怒,他们很不喜欢我的信托继承,我也很不喜欢他们认为可以随便拿我的东西,他们认为是在捍卫他们的法律权益,我是认为他们只要愿意遵守法律就不应该碰我的合法财产。目前就是在吵什么是他们的法律权益,什么从来不是,没法客气,全是一腔愤怒。
张家妈妈在结婚的时候,爷爷方智仁另外给了她三十多万元做嫁妆,是爷爷自己当时的绝大部分余款(近7成-8成左右)。爸爸的大妹妹在当时为何坚持要嫁给长年在外地工作的张家叔叔,我听说的很复杂,我听说爷爷在当时也很没办法,我做为小辈也不想多涉及,我只知道,爷爷在当时已经尽力了,我在上海时张家叔叔已经长驻上海,对我也很客气,张家妈妈目前也已经去世多年了,如有什么历史原因我认为张家夫妻必须知道,我会尽力让他们知道他们可能的处境,其他就不是我应该多谈的。
就是因为这三十多万的额外给与,爷爷大女儿所生的张家夫妻认为爷爷只要还有钱一定是会给他们家的,爸爸的弟弟认为从小就很受宠,也是认为爷爷只要还有钱一定是会给他的,据说上海老二的妈妈做为爷爷的小女儿,爷爷的四个孩子中唯一的一个自认没有理由应该多拿的,经常为了她自己也认同这些想法而涕泪涟涟。
爷爷的弟弟妹妹也是如此,爷爷的妹妹在我父亲1949年离家后将曾祖母的三层住家翻了个底朝天,搜遍了每一个角落,曾祖母有的也就是无奈而已,她的家人也很清楚其他问题是一点都没有的。我爷爷的弟弟也很清楚,只要我曾祖母还有钱,从来都是大笔贴补他家,由我曾祖母带大的我父亲,我爷爷和我爷爷的妹妹只能拿到一点零头而已。
所以,我本人是一直强调,我拿到的爷爷给我的那一份是在1948年就已经给了的,后面没给过;我拿到的曾祖父给我的,也是在1930-1931年就给了的,后面也是没给过;我曾祖母给我的也都是在1948年以前,后面没给过。
我爷爷在1948年给我的是五百万大洋,我爸爸的弟妹拿到的是一百万大洋左右,我爷爷的子女中,只有上海老二妈妈在左边,其余全在右边。1949年以后新中国政府使用人民币回收大洋,大洋和人民币的比例是1:1,美元和人民币的兑换率也是1:1。我拿到的500万大洋在1948年因美元大洋兑换率为1:3,而当时就由信托律师兑换成了一千五百万美元,我2004年愿意送礼的份额是每家五亿人民币。约合八千多万美元。这是我对我爸爸,我爸爸的弟弟妹妹的就此解释。
我曾祖父在1930年-1931年去世前给我的是一千一百万大洋,给我爷爷的弟弟的是一百五十万,给我爷爷的妹妹的是一百万大洋。当时的大洋和美元兑换率是1:1;我拿到的在1931当时的价值是一千一百万美元。我2004年愿意送礼的份额是每家五亿人民币。约合八千多万美元。这是我对我爸爸,对我爷爷的弟弟妹妹的就此解释。
我曾祖母育融做为方家媳妇在1947年给我的李家信托,只有六万大洋,曾祖母作为育家小姐在1941年给我的育家信托是一些育家老房子和一些现金(上海坚持说当年就有四百万大洋左右),曾祖母育融给我的就这些。我本人认为育家信托的那些现金是主要作为育家老房子的维修费用的,虽然也有余力支付我作为受益人的生活费用,但我本人因为自己经济宽裕所以一直强调那些育家老房子所代表的育家千年历史是育家爷爷奶奶及育融所珍惜的,而且据说育家爷爷育家奶奶生前也一直强调宁波方家孩子是宁波方家的孩子,完颜育家孩子是完颜育家的孩子,所以我认为曾祖母育融给我的这两个信托是不应该让爷爷的弟妹及爸爸的弟妹所心酸的。这是我对我爸爸,对我爷爷的弟弟妹妹,对我爸爸的弟弟妹妹的就此解释。
爸爸,“据说育家爷爷育家奶奶生前也一直强调宁波方家孩子是宁波方家的孩子,完颜育家孩子是完颜育家的孩子”,所以,我的育姓名字是育靓丽,不是育敏。所以,这次为育家老房子对张家夫妻态度也凶。
----2019年11月28日。
听说很多人认为我对上海张家夫妻有点很凶的样子,也是没有办法。目前状态,都是一腔愤怒,他们很不喜欢我的信托继承,我也很不喜欢他们认为可以随便拿我的东西,他们认为是在捍卫他们的法律权益,我是认为他们只要愿意遵守法律就不应该碰我的合法财产。目前就是在吵什么是他们的法律权益,什么从来不是,没法客气,全是一腔愤怒。
张家妈妈在结婚的时候,爷爷方智仁另外给了她三十多万元做嫁妆,是爷爷自己当时的绝大部分余款(近7成-8成左右)。爸爸的大妹妹在当时为何坚持要嫁给长年在外地工作的张家叔叔,我听说的很复杂,我听说爷爷在当时也很没办法,我做为小辈也不想多涉及,我只知道,爷爷在当时已经尽力了,我在上海时张家叔叔已经长驻上海,对我也很客气,张家妈妈目前也已经去世多年了,如有什么历史原因我认为张家夫妻必须知道,我会尽力让他们知道他们可能的处境,其他就不是我应该多谈的。
就是因为这三十多万的额外给与,爷爷大女儿所生的张家夫妻认为爷爷只要还有钱一定是会给他们家的,爸爸的弟弟认为从小就很受宠,也是认为爷爷只要还有钱一定是会给他的,据说上海老二的妈妈做为爷爷的小女儿,爷爷的四个孩子中唯一的一个自认没有理由应该多拿的,经常为了她自己也认同这些想法而涕泪涟涟。
爷爷的弟弟妹妹也是如此,爷爷的妹妹在我父亲1949年离家后将曾祖母的三层住家翻了个底朝天,搜遍了每一个角落,曾祖母有的也就是无奈而已,她的家人也很清楚其他问题是一点都没有的。我爷爷的弟弟也很清楚,只要我曾祖母还有钱,从来都是大笔贴补他家,由我曾祖母带大的我父亲,我爷爷和我爷爷的妹妹只能拿到一点零头而已。
所以,我本人是一直强调,我拿到的爷爷给我的那一份是在1948年就已经给了的,后面没给过;我拿到的曾祖父给我的,也是在1930-1931年就给了的,后面也是没给过;我曾祖母给我的也都是在1948年以前,后面没给过。
我爷爷在1948年给我的是五百万大洋,我爸爸的弟妹拿到的是一百万大洋左右,我爷爷的子女中,只有上海老二妈妈在左边,其余全在右边。1949年以后新中国政府使用人民币回收大洋,大洋和人民币的比例是1:1,美元和人民币的兑换率也是1:1。我拿到的500万大洋在1948年因美元大洋兑换率为1:3,而当时就由信托律师兑换成了一千五百万美元,我2004年愿意送礼的份额是每家五亿人民币。约合八千多万美元。这是我对我爸爸,我爸爸的弟弟妹妹的就此解释。
我曾祖父在1930年-1931年去世前给我的是一千一百万大洋,给我爷爷的弟弟的是一百五十万,给我爷爷的妹妹的是一百万大洋。当时的大洋和美元兑换率是1:1;我拿到的在1931当时的价值是一千一百万美元。我2004年愿意送礼的份额是每家五亿人民币。约合八千多万美元。这是我对我爸爸,对我爷爷的弟弟妹妹的就此解释。
我曾祖母育融做为方家媳妇在1947年给我的李家信托,只有六万大洋,曾祖母作为育家小姐在1941年给我的育家信托是一些育家老房子和一些现金(上海坚持说当年就有四百万大洋左右),曾祖母育融给我的就这些。我本人认为育家信托的那些现金是主要作为育家老房子的维修费用的,虽然也有余力支付我作为受益人的生活费用,但我本人因为自己经济宽裕所以一直强调那些育家老房子所代表的育家千年历史是育家爷爷奶奶及育融所珍惜的,而且据说育家爷爷育家奶奶生前也一直强调宁波方家孩子是宁波方家的孩子,完颜育家孩子是完颜育家的孩子,所以我认为曾祖母育融给我的这两个信托是不应该让爷爷的弟妹及爸爸的弟妹所心酸的。这是我对我爸爸,对我爷爷的弟弟妹妹,对我爸爸的弟弟妹妹的就此解释。
爸爸,“据说育家爷爷育家奶奶生前也一直强调宁波方家孩子是宁波方家的孩子,完颜育家孩子是完颜育家的孩子”,所以,我的育姓名字是育靓丽,不是育敏。所以,这次为育家老房子对张家夫妻态度也凶。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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