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2019

爸爸妈妈:

(最下面的有点更新,看一下。)
爸爸,南京的那栋楼不知是谁的,有什么气都别气。逻辑:我没有从口袋里掏钱买楼,这栋楼不会是登记在我名下的。这栋楼不知是哪家公司的,或是哪个私人的。就算是我的信托所投资的公司,都是由公司支出,不是我花钱,公司支出也都是由法律规定的。现在美国这边一直闹得也很厉害,故意让爸爸你当年还在南京的时候,对那房子,看得到,摸得到,就是住不到,就是表达仇恨都是有可能的。据说北京还把那房子送人了,不清楚。爸爸妈妈只要记得,我从来没有从口袋里掏钱买那栋房子,就别气了。
----2019年9月10日。

今天我要看书做作业了,这个星期是现金帐,还有一个小测验。如果有人吵,要你们把钱交出来,就问以下几个问题,看能不能让对方明白这真是莫名奇妙啊。美国的名言是”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怎么现在的美国就有了一堆没人要的钱?所以,问问钱的所有权,拥有权和支配权,究竟哪儿混了,为什么对我们吆喝要钱?

1:对方指的什么钱?哪一笔钱?
2:对方认为谁是这笔钱的法律上的主人?即谁是合法拥有这笔钱的人?
3:对方认为我们是谁?拥有支配权的可以开支票的会计(accountant)还是出纳(bookkeeper)?拥有使用权的可以直接从抽屉里拿钱出来的银行职员?那么,这笔钱的合法主人对于这笔钱所拥有的还能有什么合法权利?
4:如果对方认为我们是这笔钱的合法主人,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必须给钱?如果对方不认同法律所有权,又很清楚对方自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上法庭打官司,那么对方能不能理解是法律应该纠正对方对钱的“认为”,而不是对方对钱的”认为“应该推翻法律对于财产所有权的界定?
----2019年9月10日。


看一下,知道我都写了些什么。

(摘自:朱家玉女,世家小姐 (II) )

*玉家的陪嫁类似,因其当时已婚已育,又说其实是一万两金(即五十万两银)。当年的的金价和银价的兑换价是1:50,如今大概是1:7左右。
*有说玉家爷爷奶奶的房子是在长乐路上,但我还听说玉家爷爷奶奶是先订房,搬家是在房子建好之后,大约三五年之后。据说“固定收入”的他们一直就很想换房子的,而长乐路(蒲石路,Rue Bourgeat)是1902年开始,1914年才正式扩建的,玉家爷爷奶奶的孙子方历其都结婚了,曾孙子方智仁都养出来了,所以,我估计那房子是在常德路(Hart Road)。
*我是广播剧已经宣布过的方文海的女儿方敏,当年广播剧对我的介绍是:我是朱家玉女的继承人曾曾孙女。三四十年代上海人都知的“没钱玉”的玉家在朱家玉女的父亲玉前这一代已经是四代单传,是自1840年以后就未再分家的,玉前爷爷是玉家主支。
*有说玉家爷爷的1927年去世和朱家玉女的1944年去世都是自然死亡。1900年前后已经全家搬离常熟路旧居的"没钱玉父亲"玉前,据说是1927年在常德路住处病逝的。据说"没钱玉女儿"朱家玉女是在1944年在其自己的现为徐家汇附近的住所病逝的。1927年及1944年意外去世的,不是我的曾曾祖母玉家父女两个。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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