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19 财产说法依据法律,不应仅是上海南京的坚决要求,也应同是上海南京的必须遵守
看一下更新了的:10-06-2019 华人疑问:”方敏,你有没有偷拿了你自己亲戚的财产?“,是不是够清楚?主要是增加了以下一段:
有关什么是信托,请参阅:08-08-2019 什么是信托?方家血缘对于信托的困绕究竟是什么?(本文的最后也有此附文)
有关矛盾究竟为何,请参阅:09-26-2019 血缘愤怒:“财产继承,应该是法律上的说法,不是你方敏自己的说法!”
不管上海南京方面相不相信我当时因过劳或压力过大而失忆是否是事实,或者为何我没有因为亲情而向他们特别说明,我都是没有偷拿了偷蒙了他们的一分钱。
----2019年10月9日。
爸爸妈妈:
爸爸,记得以前爷爷的妹妹弄不清他们自己的爷爷(我的曾曾祖父)应该是谁吗?据说是因为爷爷的弟弟(她二哥)很确定自己是被“妈妈”告知他们的爷爷是方治幸(幸福的幸)。我估计又是那个陈师母因为穿旗袍花花一团而被认成了“妈妈”。据说爷爷的弟弟比爷爷小了六岁,他一生下来,爷爷已经上私塾了,陈师母已经是在爷爷的弟弟左右了。我只能说,现如今,既然听说了我父亲坚持“奶奶自己说”的而将育融的户籍登记改姓了陈,既然又听说了我爸爸如今已经近七十多岁的弟弟仍在坚称“妈妈说的”而一定要做方智祥的亲生子(其实DNA鉴定结果为妈妈的丈夫方智仁的亲生子),我会说爷爷弟弟的小孩还是先问问和方治幸老先生是否有血缘关系吧。
爸爸,1944年你还小没“当家”,所以育融在民国的户籍上还姓育,等到1949年你长大了“育融放心让你在家里说了算了”,育融就被你在新中国的户籍上改姓了“陈”。据说爷爷方智仁还被你很不耐烦的教育了一番“奶奶说的,别在外头乱说话,别乱讲家里事情”而没有纠正任何类似错误,爷爷没有怀疑的,据说你的弟弟妹妹各个坚称你就是如此教育他们“奶奶说的,奶奶在外人面前是姓陈的”。
据说上海的这几个还在闹“新的坚持”,“坚持强调”已经和上海的五百年前的新疆乌单于的子女做血型鉴别,“坚持强调”已经证实了他们不可能是七百五十年前的蒙古乌可汗的小孩。
----2019年10月9日。
姓方的,很多好像还没弄清他们的方姓和我们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他们这些方姓的家里可能是祖姓方的,我们家是改姓方的(据说就在忽必烈乌玉时代的前一百年之内才改姓方的)。举例:1915年去世的方治幸老先生和我的曾祖父方治兴,方治幸老先生是镇海方家,我们这家是宁波方家,这两家的财产也是不同的,我爷爷的妹妹(方家妹妹*)在1944年应该拿到的是1930-1931年我曾祖父去世分家产时因她年幼为她设立的本金为她所分得的一份家产(本金一百万大洋或者一百二十万大洋)的信托,因1910年左右去世的我曾曾祖父方治兴的休妻协议,我的曾祖父方历其是没有任何兄弟姊妹的,我曾祖父方历其的所有子女都是我的曾祖母育融所生的。
因为和方姓相关的为抢财产闹的实在太厉害,据说上海也已经查了血型鉴定,美国也已经查了DNA鉴定,方治幸和我们这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如有一些自认确定为方治幸亲属关系的或者已经确定为与我有血缘关系的方姓对此不太清楚,可以尝试向美国的华裔警员或者上海警员查询我所听说的,也可以向一些已知的确定为方治幸子嗣的方姓查询。
有关我爷爷的妹妹(方家妹妹),请参阅 育家小姐,家有幺女(XII),以及 育家小姐,方家女儿(XIV) 。
如有关于究竟是谁的方家财产的疑问,我拿到的都是信托,请参阅:
08-08-2019 什么是信托?方家血缘对于信托的困绕究竟是什么?,以及
华人疑问:”方敏,你有没有偷拿了你自己亲戚的财产?“。
----2019年10月9日。
爸爸,据说一些你以前的老同事的子女,也对我继承财产不开心。我有点很气愤,他们是你的老同事的子女,可我根本不认他们,见都没见过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和他们的父母不熟,怎么他们就已经到处一副他们特别知道我的底细的态度?据说如果他们听到有人对我说话客气点,他们还要公开表态说是实在离谱,他们自己是什么东西啊?既然念过书啊,就应该知道他们自己亲爹是谁啊?怎么一副弄不清他们自己的家长应该是谁的气势?是代表他们自己亲爹爸爸的老婆在为我的妈妈是王博贤闹吃醋啊?
----2019年10月9日
有关什么是信托,请参阅:08-08-2019 什么是信托?方家血缘对于信托的困绕究竟是什么?(本文的最后也有此附文)
有关矛盾究竟为何,请参阅:09-26-2019 血缘愤怒:“财产继承,应该是法律上的说法,不是你方敏自己的说法!”
不管上海南京方面相不相信我当时因过劳或压力过大而失忆是否是事实,或者为何我没有因为亲情而向他们特别说明,我都是没有偷拿了偷蒙了他们的一分钱。
----2019年10月9日。
爸爸妈妈:
爸爸,记得以前爷爷的妹妹弄不清他们自己的爷爷(我的曾曾祖父)应该是谁吗?据说是因为爷爷的弟弟(她二哥)很确定自己是被“妈妈”告知他们的爷爷是方治幸(幸福的幸)。我估计又是那个陈师母因为穿旗袍花花一团而被认成了“妈妈”。据说爷爷的弟弟比爷爷小了六岁,他一生下来,爷爷已经上私塾了,陈师母已经是在爷爷的弟弟左右了。我只能说,现如今,既然听说了我父亲坚持“奶奶自己说”的而将育融的户籍登记改姓了陈,既然又听说了我爸爸如今已经近七十多岁的弟弟仍在坚称“妈妈说的”而一定要做方智祥的亲生子(其实DNA鉴定结果为妈妈的丈夫方智仁的亲生子),我会说爷爷弟弟的小孩还是先问问和方治幸老先生是否有血缘关系吧。
爸爸,1944年你还小没“当家”,所以育融在民国的户籍上还姓育,等到1949年你长大了“育融放心让你在家里说了算了”,育融就被你在新中国的户籍上改姓了“陈”。据说爷爷方智仁还被你很不耐烦的教育了一番“奶奶说的,别在外头乱说话,别乱讲家里事情”而没有纠正任何类似错误,爷爷没有怀疑的,据说你的弟弟妹妹各个坚称你就是如此教育他们“奶奶说的,奶奶在外人面前是姓陈的”。
据说上海的这几个还在闹“新的坚持”,“坚持强调”已经和上海的五百年前的新疆乌单于的子女做血型鉴别,“坚持强调”已经证实了他们不可能是七百五十年前的蒙古乌可汗的小孩。
----2019年10月9日。
姓方的,很多好像还没弄清他们的方姓和我们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他们这些方姓的家里可能是祖姓方的,我们家是改姓方的(据说就在忽必烈乌玉时代的前一百年之内才改姓方的)。举例:1915年去世的方治幸老先生和我的曾祖父方治兴,方治幸老先生是镇海方家,我们这家是宁波方家,这两家的财产也是不同的,我爷爷的妹妹(方家妹妹*)在1944年应该拿到的是1930-1931年我曾祖父去世分家产时因她年幼为她设立的本金为她所分得的一份家产(本金一百万大洋或者一百二十万大洋)的信托,因1910年左右去世的我曾曾祖父方治兴的休妻协议,我的曾祖父方历其是没有任何兄弟姊妹的,我曾祖父方历其的所有子女都是我的曾祖母育融所生的。
因为和方姓相关的为抢财产闹的实在太厉害,据说上海也已经查了血型鉴定,美国也已经查了DNA鉴定,方治幸和我们这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如有一些自认确定为方治幸亲属关系的或者已经确定为与我有血缘关系的方姓对此不太清楚,可以尝试向美国的华裔警员或者上海警员查询我所听说的,也可以向一些已知的确定为方治幸子嗣的方姓查询。
有关我爷爷的妹妹(方家妹妹),请参阅 育家小姐,家有幺女(XII),以及 育家小姐,方家女儿(XIV) 。
如有关于究竟是谁的方家财产的疑问,我拿到的都是信托,请参阅:
08-08-2019 什么是信托?方家血缘对于信托的困绕究竟是什么?,以及
华人疑问:”方敏,你有没有偷拿了你自己亲戚的财产?“。
----2019年10月9日。
爸爸,据说一些你以前的老同事的子女,也对我继承财产不开心。我有点很气愤,他们是你的老同事的子女,可我根本不认他们,见都没见过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和他们的父母不熟,怎么他们就已经到处一副他们特别知道我的底细的态度?据说如果他们听到有人对我说话客气点,他们还要公开表态说是实在离谱,他们自己是什么东西啊?既然念过书啊,就应该知道他们自己亲爹是谁啊?怎么一副弄不清他们自己的家长应该是谁的气势?是代表他们自己亲爹爸爸的老婆在为我的妈妈是王博贤闹吃醋啊?
----2019年10月9日
据说很多有关我们对于医疗照顾的抱怨,是因为有些非法的未经当事人授权的人体实验,也就是说我们可能是听也没听说就被实验了,据说警方已经调查了。我昨天在网上看了一下这方面的研究,我看到的几个都是联邦拨款的相关的材料研究项目,不是是否也进行人体实验,我是直接通过网上的电邮地址写信,表态我本人拒绝参与任何可能的人体实验。我本人是因为已经多次向警方投诉莫名其妙的骚扰,已经处于这种情况下了,所以我是敢直接写信表态的;否则,依据传言,相关传言是“本来还不知道你的存在呢,你写信来就当你登记了”。。。吓死人的。
----2019年10月9日。
附文:《08-08-2019 什么是信托?方家血缘对于信托的困绕究竟是什么?》
很多华人都很关心的,是我在2004年的信托继承中究竟有没有偷拿了别的方家孩子的应继承份额?很多华人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我2004年继承财产的时候一声都不吭,是怕方家血缘知道后拿不到钱了吗?
很多华人的这类关心,很明显的是出于对信托的不了解。其实,由于一旦设立了信托,就意味着将财产放到了外人手里保管,而不再是直接由长辈亲手交到了儿孙的手里,所以,信托相关的法律对于信托继承的规范是非常严格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该信托财产的真正受益人的利益。
其次,我继承财产的时候也没有一声不吭,2004年的6月30日和7月1日,我是逢人就说我继承了爷爷给我的财产,但因我只知道爷爷方智仁的名字和故事,对其他爷爷奶奶是一概不知,所以我始终没法说清究竟是哪个爷爷给了我多少,造成给人影响是吞吞吐吐在装傻。而且,当我得知一等亲的张家表哥或其亲朋也在场时,我也并没有介怀丝毫,只是不认为我的继承会和他们有关。我的逻辑很简单的,我自己是被通知来律师楼继承财产的,如果有方家其他血缘的继承份额,也应是由继承相关律师予以通知,而不应是由我负责通知;而且,如果没有通知他们,一种可能就是没有他们的继成份额,一种可能就是可能有另一场继承会议。总之,我所理解的是:只要所继承的不是同一笔钱,那么我的继承和其他方家血缘无关,而其他方家血缘的继承也和我无关。
先谈:什么是信托?什么是家里老人的财产?
有关什么是“家里老人财产”的法律界定:中国政府所认同的“家里老人的钱应该是子女所共有“之观点的逻辑谬误是些什么。依据中国的现行法律,家里老人所遗留财产应按老人遗嘱继承或由其合法子女平分,而是否是老人所遗留财产的法律界定依据,就是财产是否是登记在老人名下的财产。(摘自:有关方家血缘的愤怒“为什么老人财产都是你说了算?”)
信托就是一张写好了名字的银行存折,但这银行存折上的名字不是存钱的人的名字,而是拿钱的人的名字。这存钱的人就叫信托设立人,而拿钱的人就叫信托受益人,存折上的存款日期就是信托的设立日期。如果只有一个拿钱的人,这唯一的拿钱的人就被法律定义为唯一受益人。这些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我所继承的从来不是我父亲的应继承份额,就是因为这些钱从办理存折的那一天起就已经给了我,所以从办理存折的这一天起,存折上的户头就是我的小名(女掌),并在存折上写清了女掌是由谁生的,长的是什么样(附有掌纹图)。方智仁爷爷给我的,是从1948年起就是以我的名字为户头的一张存折,方励其爷爷给我的,是从1930-1931年起就是以我的名字为户头的一张存折,以此往上类推。我父亲很清楚这些家里故事,所以我父亲是从来没有任何困扰的。
这信托是一张写了名字的存折而不是一张写了名字的支票,是因为支票在存入银行之前所代表的款项是支票签字人的,一旦支票被撕毁,支票所代表的款项是归支票签字人所有的。而一张存折所代表的款项是被这张存折所代表的银行存款账户的户主所有的,一旦这张存折遗失,这张存折所代表的款项还是被这张存折所代表的银行存款账户的户主所有的。这些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
那么,如果这张存折被撕毁了,会怎样?如果是因为非法律原因被撕毁,这张存折所代表的款项还是被这张存折所代表的银行存款账户的户主所有的。如果是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被撕毁,包括在存折取款到期之前,当初存钱的人不再愿意给了,那么,这张存折会被注销,存折所代表的钱款会被转入当初存钱的人自己的银行账户。而一旦存折的取款日期已到(即被继承了),这存折上的钱款就已经被存折上的户主所提领并以转入了这张存折上的户主自己的其他银行账户,这张存折就会被盖章注明已经兑现了。这些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
我2004年继承信托又办理信托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是2004年继承了爷爷奶奶给我设立的信托(即爷爷奶奶给我的信托存折到期了,所以存折里的钱都转成了我自己名字的户头,原来的信托存折被注明已兑现了),并于同天重新办理了新的信托(即重新开了一张存折),新的信托就是所继承的原信托更换了信托委托人(即给钱的信托委托人从爷爷奶奶换成了我自己),而信托受益人未变(即拿钱人的存折户头还是我自己一个人),也没有其他主要改变。
我的每年四亿美金的生活费用给付是怎么回事?前面已经解释了信托是一张写了名字的存折,信托的受益人就是俗称的以信托的投资利息做为生活收入来源的,四亿美金的生活费用给付就是这张信托存折的投资利息。就像存折上的户主是银行存折的存款利息的合法主人一样,信托这张存折上的户头是我方敏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四亿美金的利息收入是我一个人的生活费用收入。(----2019年8月21日增)
结论? 我所继承的所有信托,都是爷爷奶奶在每一个信托存折设立的那天,就在信托存折户头上写好了我的名字,而我的名字是信托存折的唯一户头名字,所以我说:在我所继承的信托里,没有任何其他方家血缘的任何可继承份额。我的这些说法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即都是法律说了算的。
再谈:方家血缘所宣称的“必须要拿的钱“是想从哪里拿?想拿的究竟是什么钱?
什么是信托给付?就像很多人钱存在银行里领取利息一样,信托受益人也是通过将钱存在了信托里领取利息的。信托和银行存折的不同,就是这钱不是存在银行里拿银行利息的,而是都用于投资以领取投资利息了,所以信托支付给受益人的,是通过信托所投资的公司给付的投资利息。
那么,信托受益人是如何收到信托的投资利息的?举例说明,信托存折上的钱,成立了一个信托公司,这个信托公司买了一家上市公司(A公司)的股票,那么,这个信托如何支付给我投资利息?作为投资人的信托公司会凭借所持有的A公司股票(需提供所持有的股票证书号码及有效的提款签字),要求A公司的投资人接待室(Investor Relation)开具一张支票,从股票证书号码所代表的股东股息账户里提领一笔现金,将这笔现金用以我的名字为抬头的A公司支票支付给我,等我收到这张A公司的支票,我就是收到了我存在信托里的钱用于投资A公司所挣的投资利息。这张A公司的支票,可以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的(即我收到的是现金利息),也可以是以为我提供服务的公司为抬头的(即我收到的是已经付费的按我自己要求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方家血缘的困扰,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所以,我来问几个问题。举个例子:信托所投资的公司给付了一笔钱,支付给了医疗单位,让医疗单位提供我医疗照顾。在这个例子里,如果方家血缘必须拿钱,这钱应该是从哪里拿?什么钱?信托所投资的公司?治疗单位(即未提供医疗治疗之前)?还是我方敏自己(即我所应收到的医疗照顾)?
方家血缘必须要拿的,是信托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款营业利润吗?即公司银行帐上的公司钱款吗? 还是提供治疗单位(即未提供医疗治疗之前)的营业款营业利润?即提供治疗单位银行帐上的治疗单位钱款?因这两个都是依据美国商务相关法律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所以,请参阅:国人的愤怒:”中国政府认可的李世民继承人”为何无法从中国境内外的外国企业领取生活费用?
我方敏本人?因为我是美国公民,享受已经付费的医疗照顾服务是我方敏受到美国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法律权益,如果医疗单位接受医疗付费却不提供医疗照顾,医疗单位所承担的责任,是重则涉及触犯邢律,轻则涉及民事纠纷。究竟方家血缘为何必须从我的医疗照顾费用里拿钱,是我依据法律理应向美国警方投诉的,而且因为可能牵涉刑事部分,即使我本人因为不知请而未投诉,美国警方也是一旦发现就会主动调查的。
如果有人去华人超市华人餐馆坚称说,这超市这参观是他们自己家的投资而要钱要东西,这超市这餐馆的所有老板和所有工作人员都会问些什么问题?想想,他们这些华人去老外公司坚称自己是真正投资人坚称自己不可能没有继承份额而要钱要东西,和他们这些华人去华人超市华人餐馆超市要钱要东西,莫名其妙的程度能有什么不同?何况,我也一再解释了我的继承是信托继承,是继承了写好了我的名字的银行存折,从来不是老人名下的存折从来不是分家产,这信托存折上就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没有任何其他方姓血缘的份额。(摘自:有关方家血缘相关的一份说明 )
依据上述例子,我的问题是:方家血缘的困扰究竟是什么?我的信托里没有他们的一分钱,付款公司和医疗单位也都没有他们的钱,他们想拿的究竟是什么钱?怎么就成了必须从我已经预付的医疗照顾费用里拿钱也必须要拿钱的啦?
----2019年8月8日。
----2019年10月9日。
附文:《08-08-2019 什么是信托?方家血缘对于信托的困绕究竟是什么?》
很多华人都很关心的,是我在2004年的信托继承中究竟有没有偷拿了别的方家孩子的应继承份额?很多华人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我2004年继承财产的时候一声都不吭,是怕方家血缘知道后拿不到钱了吗?
很多华人的这类关心,很明显的是出于对信托的不了解。其实,由于一旦设立了信托,就意味着将财产放到了外人手里保管,而不再是直接由长辈亲手交到了儿孙的手里,所以,信托相关的法律对于信托继承的规范是非常严格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该信托财产的真正受益人的利益。
其次,我继承财产的时候也没有一声不吭,2004年的6月30日和7月1日,我是逢人就说我继承了爷爷给我的财产,但因我只知道爷爷方智仁的名字和故事,对其他爷爷奶奶是一概不知,所以我始终没法说清究竟是哪个爷爷给了我多少,造成给人影响是吞吞吐吐在装傻。而且,当我得知一等亲的张家表哥或其亲朋也在场时,我也并没有介怀丝毫,只是不认为我的继承会和他们有关。我的逻辑很简单的,我自己是被通知来律师楼继承财产的,如果有方家其他血缘的继承份额,也应是由继承相关律师予以通知,而不应是由我负责通知;而且,如果没有通知他们,一种可能就是没有他们的继成份额,一种可能就是可能有另一场继承会议。总之,我所理解的是:只要所继承的不是同一笔钱,那么我的继承和其他方家血缘无关,而其他方家血缘的继承也和我无关。
先谈:什么是信托?什么是家里老人的财产?
有关什么是“家里老人财产”的法律界定:中国政府所认同的“家里老人的钱应该是子女所共有“之观点的逻辑谬误是些什么。依据中国的现行法律,家里老人所遗留财产应按老人遗嘱继承或由其合法子女平分,而是否是老人所遗留财产的法律界定依据,就是财产是否是登记在老人名下的财产。(摘自:有关方家血缘的愤怒“为什么老人财产都是你说了算?”)
信托就是一张写好了名字的银行存折,但这银行存折上的名字不是存钱的人的名字,而是拿钱的人的名字。这存钱的人就叫信托设立人,而拿钱的人就叫信托受益人,存折上的存款日期就是信托的设立日期。如果只有一个拿钱的人,这唯一的拿钱的人就被法律定义为唯一受益人。这些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我所继承的从来不是我父亲的应继承份额,就是因为这些钱从办理存折的那一天起就已经给了我,所以从办理存折的这一天起,存折上的户头就是我的小名(女掌),并在存折上写清了女掌是由谁生的,长的是什么样(附有掌纹图)。方智仁爷爷给我的,是从1948年起就是以我的名字为户头的一张存折,方励其爷爷给我的,是从1930-1931年起就是以我的名字为户头的一张存折,以此往上类推。我父亲很清楚这些家里故事,所以我父亲是从来没有任何困扰的。
这信托是一张写了名字的存折而不是一张写了名字的支票,是因为支票在存入银行之前所代表的款项是支票签字人的,一旦支票被撕毁,支票所代表的款项是归支票签字人所有的。而一张存折所代表的款项是被这张存折所代表的银行存款账户的户主所有的,一旦这张存折遗失,这张存折所代表的款项还是被这张存折所代表的银行存款账户的户主所有的。这些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
那么,如果这张存折被撕毁了,会怎样?如果是因为非法律原因被撕毁,这张存折所代表的款项还是被这张存折所代表的银行存款账户的户主所有的。如果是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被撕毁,包括在存折取款到期之前,当初存钱的人不再愿意给了,那么,这张存折会被注销,存折所代表的钱款会被转入当初存钱的人自己的银行账户。而一旦存折的取款日期已到(即被继承了),这存折上的钱款就已经被存折上的户主所提领并以转入了这张存折上的户主自己的其他银行账户,这张存折就会被盖章注明已经兑现了。这些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
我2004年继承信托又办理信托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是2004年继承了爷爷奶奶给我设立的信托(即爷爷奶奶给我的信托存折到期了,所以存折里的钱都转成了我自己名字的户头,原来的信托存折被注明已兑现了),并于同天重新办理了新的信托(即重新开了一张存折),新的信托就是所继承的原信托更换了信托委托人(即给钱的信托委托人从爷爷奶奶换成了我自己),而信托受益人未变(即拿钱人的存折户头还是我自己一个人),也没有其他主要改变。
我的每年四亿美金的生活费用给付是怎么回事?前面已经解释了信托是一张写了名字的存折,信托的受益人就是俗称的以信托的投资利息做为生活收入来源的,四亿美金的生活费用给付就是这张信托存折的投资利息。就像存折上的户主是银行存折的存款利息的合法主人一样,信托这张存折上的户头是我方敏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四亿美金的利息收入是我一个人的生活费用收入。(----2019年8月21日增)
结论? 我所继承的所有信托,都是爷爷奶奶在每一个信托存折设立的那天,就在信托存折户头上写好了我的名字,而我的名字是信托存折的唯一户头名字,所以我说:在我所继承的信托里,没有任何其他方家血缘的任何可继承份额。我的这些说法都是依据法律对于信托的定义,即都是法律说了算的。
再谈:方家血缘所宣称的“必须要拿的钱“是想从哪里拿?想拿的究竟是什么钱?
什么是信托给付?就像很多人钱存在银行里领取利息一样,信托受益人也是通过将钱存在了信托里领取利息的。信托和银行存折的不同,就是这钱不是存在银行里拿银行利息的,而是都用于投资以领取投资利息了,所以信托支付给受益人的,是通过信托所投资的公司给付的投资利息。
那么,信托受益人是如何收到信托的投资利息的?举例说明,信托存折上的钱,成立了一个信托公司,这个信托公司买了一家上市公司(A公司)的股票,那么,这个信托如何支付给我投资利息?作为投资人的信托公司会凭借所持有的A公司股票(需提供所持有的股票证书号码及有效的提款签字),要求A公司的投资人接待室(Investor Relation)开具一张支票,从股票证书号码所代表的股东股息账户里提领一笔现金,将这笔现金用以我的名字为抬头的A公司支票支付给我,等我收到这张A公司的支票,我就是收到了我存在信托里的钱用于投资A公司所挣的投资利息。这张A公司的支票,可以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的(即我收到的是现金利息),也可以是以为我提供服务的公司为抬头的(即我收到的是已经付费的按我自己要求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方家血缘的困扰,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所以,我来问几个问题。举个例子:信托所投资的公司给付了一笔钱,支付给了医疗单位,让医疗单位提供我医疗照顾。在这个例子里,如果方家血缘必须拿钱,这钱应该是从哪里拿?什么钱?信托所投资的公司?治疗单位(即未提供医疗治疗之前)?还是我方敏自己(即我所应收到的医疗照顾)?
方家血缘必须要拿的,是信托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款营业利润吗?即公司银行帐上的公司钱款吗? 还是提供治疗单位(即未提供医疗治疗之前)的营业款营业利润?即提供治疗单位银行帐上的治疗单位钱款?因这两个都是依据美国商务相关法律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所以,请参阅:国人的愤怒:”中国政府认可的李世民继承人”为何无法从中国境内外的外国企业领取生活费用?
我方敏本人?因为我是美国公民,享受已经付费的医疗照顾服务是我方敏受到美国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法律权益,如果医疗单位接受医疗付费却不提供医疗照顾,医疗单位所承担的责任,是重则涉及触犯邢律,轻则涉及民事纠纷。究竟方家血缘为何必须从我的医疗照顾费用里拿钱,是我依据法律理应向美国警方投诉的,而且因为可能牵涉刑事部分,即使我本人因为不知请而未投诉,美国警方也是一旦发现就会主动调查的。
如果有人去华人超市华人餐馆坚称说,这超市这参观是他们自己家的投资而要钱要东西,这超市这餐馆的所有老板和所有工作人员都会问些什么问题?想想,他们这些华人去老外公司坚称自己是真正投资人坚称自己不可能没有继承份额而要钱要东西,和他们这些华人去华人超市华人餐馆超市要钱要东西,莫名其妙的程度能有什么不同?何况,我也一再解释了我的继承是信托继承,是继承了写好了我的名字的银行存折,从来不是老人名下的存折从来不是分家产,这信托存折上就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没有任何其他方姓血缘的份额。(摘自:有关方家血缘相关的一份说明 )
依据上述例子,我的问题是:方家血缘的困扰究竟是什么?我的信托里没有他们的一分钱,付款公司和医疗单位也都没有他们的钱,他们想拿的究竟是什么钱?怎么就成了必须从我已经预付的医疗照顾费用里拿钱也必须要拿钱的啦?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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