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2019 一篇答疑解惑的分析作文
爸爸妈妈:
昨天的博文看了吗?有两篇作文,都在同一个博客,点击一下博客标题《方家小姐扮作家》,就可以全部看到。
(今天的作文:12-30-2019 千年沧海桑田之后,这世上哪个旮旯里还留有古人名下的存款物业? )
有人提到,我作为唐太宗李世民的血脉传承继承人,为何说我自己骄傲成为美国公民(“Proud to be American”)?
目前听到的疑问,
有关在今天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是否还会有祖爷爷们(以唐太宗李世民为例)的名下财产。
1)就此疑问,据说美国司法部已经给了中国司法部法律上有效的正式答复。
2)既然涉及世界各国,为何由美国司法部给予正式答复?因为中国的财产疑云是因我方敏而起的,而我方敏是美国公民。
3)我方敏个人对此种疑问的常识逻辑分析如下:
I)中国境内有“唐太宗李世民名下的财产”是不可能的。
背景:
II)中国境外有“唐太宗李世民名下的财产”是不太现实的。
背景:
(今天的作文:12-30-2019 千年沧海桑田之后,这世上哪个旮旯里还留有古人名下的存款物业? )
有人提到,我作为唐太宗李世民的血脉传承继承人,为何说我自己骄傲成为美国公民(“Proud to be American”)?
- 中国是自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是一个共和国了,美国是一个有了两百多年历史的共和国。
- 中国和美国,是地球上地理位置相距最远的两个国家。
- 我的祖先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我的爷爷们给我的那些信托中有很多投资了美国也参与了美国几百年的发展历史。
- 如果说我在中国是生活在我的祖先们生活过奋斗过成就过的土地上,那么我在美国是生活在祖爷爷们给我的礼物上。
- 我是自己存粹出于私人原因选择成为美国公民的。
- 既然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当然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啦。
目前听到的疑问,
有关在今天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是否还会有祖爷爷们(以唐太宗李世民为例)的名下财产。
1)就此疑问,据说美国司法部已经给了中国司法部法律上有效的正式答复。
2)既然涉及世界各国,为何由美国司法部给予正式答复?因为中国的财产疑云是因我方敏而起的,而我方敏是美国公民。
3)我方敏个人对此种疑问的常识逻辑分析如下:
I)中国境内有“唐太宗李世民名下的财产”是不可能的。
背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疆界包括了当年的大唐主要疆界。
- 直到我方敏1996年离开中国,唐太宗李世民的历代继承孩子都在国内生活。
- 中国境内至今也从未发现唐太宗李世民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者商业投资。
分析:
- 我们家的财产自古都是以父亲传给子女的方式代代相传的,财产也都是一代一代从父亲的名字转到了子女各自的名下。
- 只有爷爷们特别给我这个当年尚未出生的女继承人的一份财产是采用委托他人代为保管的信托方式,爷爷们各自所信托的给我财产也是在当年就从爷爷们自己的名字转到了我的信托名下。
- 我和爸爸也从未听说家里有哪个爷爷名下的财产还未分给子女的。
- =》结论:中国境内有唐太宗李世民名下的存款是不可能的。
背景:
- 古时已有银庄也有银行存折等同的银票,但没有国际银庄之间的电子汇款或电报汇款业务,所以国内银票是不可能在国外兑现。
- 国内财富只能以金银珠宝首饰或一些可贸易商品的方式委托他人带往国外兑换现金进行投资,我的信托就是我的爷爷们用这种方式转往国外的。
分析:
- 委托他人带往国外的这些钱款,唐太宗李世民爷爷是否曾有交代这些钱款应该如何处理?如果这些带往国外的钱款是有其他用途的,就不会是唐太宗李世民名下的存款,也不可能有唐太宗李世民名下存款所投资的任何东西。
- 他的继承孩子甚至所有孩子都在中国,将这些带入国外的钱款以唐太宗李世民本人名字存入国外银庄是否可能?目的又是什么?
- 其他存款方式--比如物业?1)任何年代久远的物业应该都已经损坏殆尽了,而近代物业都是有法律要求必须物业登级的。2)在非信托的情况下,这中间的物业转换是如何实现的?(*目前在国外买房的国人很多,应该很清楚国人在国外的个体买房的维修看护麻烦就在此。)
- 其他存款方式--比如投资企业?这和银行存款类同,即企业存款是在谁的名下?企业是以谁的名字作为投资人或者总经理的?只要不是唐太宗李世民本人的名下,就不是唐太宗李世民本人的企业存款,而且,在继承孩子甚至所有孩子都在中国的情况下,将企业存款存在唐太宗李世民本人名字下面的目的是什么?
- =》结论:中国境外有唐太宗李世民名下的存款是不现实的。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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